食品安全
食品生產經營者作為保證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,在食品經營中應當依照法律、法規(guī)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,對社會和公眾負責,保證食品安全,接受社會監(jiān)督,承擔社會責任。同時,食品生產經營企業(yè)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的培訓,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,做好對所生產經營的食品經營的檢驗工作,依法從事食品經營活動。
從業(yè)人員健康檢查制度
主要內容:
食品經營從業(yè)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,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,其檢查項目等事項應當符合所在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的規(guī)定?;加辛〖?、傷害、甲型病毒性肝炎、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,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、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,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從業(yè)人員。
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(wèi)生,生產經營食品時,應當將手洗凈,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;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、清潔的售貨物工具。
![]() |
![]() |
![]() |
![]() |